各系(院)部、处室:
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精神,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现印发给大家,请各部门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8月7日
1.《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办法(试行)
2.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
3.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课程免考、学分置
换的实施办法(修订)
4.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档
案管理细则(试行)
5.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6.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实施方案
7.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勤及请假办法
8.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诚信教育实施办法
9.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
10.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试行)
11.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12.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评定办法(修订)
13.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办法(暂行)
14.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落实办法(暂行)
15.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16.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17.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18.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19.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军训实施细则
20.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网络使用管理办法